近日,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征求意见稿发布,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明确具体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,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、工序和设备,企业错峰生产的基准产能以2018年9月产能计。
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
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邢台、保定、沧州、廊坊、衡水市,山西省太原、阳泉、长治、晋城市,山东省济南、淄博、济宁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市,河南省郑州、开封、安阳、鹤壁、新乡、焦作、濮阳市(以下简称“2+26”城市)。
去年10月到今年3月的
“京津冀停工潮”还历历在目
诸多在建项目因此延期
今年停工令再度袭来
政策有哪些变化呢?
8月7日,住建部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,要求:加快制定住房发展规划;对楼市调控不力的城市坚决问责。
与此同时,近日,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—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出炉,环保力度再次升级。方案要求在实施2017—2018年攻坚行动的基础上,继续抓好2018—2019年秋冬季攻坚行动,对巩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。同时重申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;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(PM2.5)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%左右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%左右。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北京、天津、河北在内的2+26城。
钢铁、焦化、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。天津、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邢台、安阳等重点城市,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%;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%。
据了解,近日生态环境部还通报了各地2018年上半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《环境保护法》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。今年前6个月全国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72192份,罚没款金额585030.78万元,处罚力度较大的有江苏、广东、河北和山东四省。如今新停工令来袭,想必此次督查力度更为加大。
以下附意见稿部分原文:
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
总体要求
主要目标:坚持稳中求进,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,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;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(PM2.5)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%左右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%左右。
实施范围:京津冀及周边地区,包含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邢台、保定、沧州、廊坊、衡水市,山西省太原、阳泉、长治、晋城市,山东省济南、淄博、济宁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市,河南省郑州、开封、安阳、鹤壁、新乡、焦作、濮阳市(以下简称“2+26”城市,含河北省雄安新区、辛集市、定州市,河南省济源市)。
基本思路:坚持问题导向,立足于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、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,以推进清洁取暖、公转铁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,巩固“散乱污”企业综合整治成果,狠抓柴油货车、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(VOCs)专项整治,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,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,加强区域联防联控,严格督察问责,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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